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2-7408(2014)-07-0103-04
作者介绍:王珊(1968-),女,河南潢川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评价系统中的一个要紧考核子元素,其达成程度不止是检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紧标尺,也是助推经济社会和谐进步的要紧渠道。政府推行公平的教育规范和政策,不只对经济进步和科技进步具备“加速器”和“孵化器”有哪些用途,对社会阶层分化和有序流动具备“筛选器”有哪些用途,同时,也对经济社会进步具备“稳定器”和“平衡器”之功能。被叫做美国“公立学校之父”的贺拉斯?曼便如此宣称:“教育是达成人类平等的伟大工具,它有哪些用途比任何其它人类的创造都伟大得多。”[1]因此,现代各国政府都高度看重教育公平的进步,各国政府在拟定教育规范和政策时都将公平理念作为最重要的价值取向。
同意教育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每个公民的宪法权利。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努力办好叫人民认可的教育的奋斗目的,指出:“要坚持教育优先进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区域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进农民工子女平等同意教育……”[2]因此,探索国内现阶段教育存在不公平的深层缘由,找出解决问题思路,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在稳步推进教育公平进步中的责任,乃是目前助推国内经济社会健康进步的要紧任务。
1、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的现实意义
全方位建成小康社会,达成教育公平进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革新。早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就提出:“实行普通的不收费的国民教育”,[3]将教育公平问题作为一个要紧的理论范畴加以论述。从毛泽东的“教育要为工农大众服务”,邓小平的“办教育一要普及二要提升”,到江泽民的“努力提升绝大部分人的教育水准”,再到胡锦涛的“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要紧基础”,党的历代领导人均对教育公平进步高度看重,并在不同历史时期作出不同论述。
第一,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是提升国民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现代政府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这不止是履行宪法、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也是促进教育公平进步的要紧指导思想。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国内经济维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地区经济进步还存在不平衡性,广大中西部区域还有数目较多的家庭和人口未脱贫。这种经济进步的不平衡性体目前教育上,就是教育的不公平。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让贫困区域、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有书读,对每个孩子来讲,就有了成人成才的机会;对每个家庭来讲,则寄托了全部的将来和期望;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就是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提升整个民族的素质,这对于大家全方位建成小康社会、达成国内的现代化具备尤为重要的意义。
第二,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是全方位建成小康社会的要紧首要条件和基础。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方位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地区、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4]是针对现阶段破解国内教育不均衡进步问题而提出的改革目的,是从有益于全方位深化改革的高度作出的策略决策。大家党的教育最后目的和共产主义对人的教育目的是一致的,即达成人的自由全方位进步。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全方位进步的权利,在权利享有上,不允许少数人享有特权。当下,国内教育在资源配置上还存在不均衡现象,不利于国内公民达成自由全方位进步,也不利于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党中央在全方位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审时度势作出促进教育均衡进步的决定,不只关乎到全方位深化改革的推进,更关乎到全方位建成小康社会目的的达成。
最后,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是解决目前国内教育范围存在的很多现实问题的必要举措。目前国内教育存在很多问题,最为主要的有三个方面:第一,一些区域中小学生失学、辍学现象较为紧急。据上海教育科学院的有关专家推算:国内近年来每年大约有500万适龄儿童没有完成初中教育,其中近200万人没有完成6年小学教育。紧急的“辍学”现象看上去辍学者对于同意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自动舍弃”,但本质上是对“失学者”应享权利的剥夺。第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上学困难。现在,全国各种流动人口近1.5亿,大量来自农村的流动孩子在求学的路途中遇见了困境,处于学龄阶段的农民工子女有240万到360万人,他们中间只有一小部分人有幸走进课堂,多数人处于失学或辍学状况。第三,城市困难家庭很难保持子女上学。这类问题的存在和加剧,紧急妨碍了国内教育事业的进步。解决这类问题最为有效的渠道和方法,就是政府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进步。
2、政府促进教育公平进步面临的问题及缘由
(一)政府促进教育公平进步面临的问题
1.地区教育进步不公平。根据教育学界主流看法的理解,目前国内地区教育进步不公平主要表目前三个方面:贫困区域与富裕区域教育进步的不公平、西部区域与东部区域教育进步的不公平、中心省市与边缘省市教育进步的不公平。[5]如此的总结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哲学判断。但地区教育进步不公平的问题和地区经济进步不平衡并不可以简单划等号,经济进步对于教育而言只不过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事实上,教育更多与传统、社区观念、人文环境及历史习惯有关。 2.城乡教育进步不公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国内经济和社会进步的突出问题,被叫做“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农村教育公平的问题又在“三农”问题中占据要紧地位。假如说地区教育进步不公平的问题主要呈目前高等教育层面,城乡教育进步不公平的问题则主要体目前基础教育的层面。目前国内城乡教育进步的不公平主要表现为城乡教育经费差距过大和城乡教师水平差异显著。
3.身份教育进步不公平。身份是一个人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体的自我标志,是一个人认识自我并获得归属的价值凭着。身份包含两种:自然身份和社会身份。在教育公平层面基于自然身份的不公平特指的是性别教育进步的不公平。就国内而言,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对待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一直存在重男轻女的问题。在同等条件下,男士的受教育权总是被更多强调,而女人的受教育权则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社会身份教育进步不公平主如果指因为所处不同社会阶层和身份归属而致使的教育不公平。社会身份教育进步的不公平在国内主要体目前城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上。
4.教育结构进步不公平。教育结构进步不公平是指受教育者享受教育类型的不公平。伴随改革的全方位深化,国内教育体制结构也由政府主导的一元办学结构向多元或混合型办学结构转变,由此,也为国内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带来了肯定的负面影响。由于教育结构的变迁,与之相适应的公平教育规范顶层设计并未出来。比如,在不公平的规范和政策环境下,民办教育步履蹒跚,其兴办者、教师和学生都诉求教育公平;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名校办民校”,高等教育中存在“独立学院”,这类混合型办学结构的出现,由于缺少科学的规范设计和公平的政策保障,致使办学主体为了利益而损害受教育者的教育权益。
(二)政府促进教育公平进步问题之缘由剖析
1.国民收入和社会利益分配不均衡是教育不公产生的外因。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经济进步遵循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原则事实上是将经济进步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其他所有工作都要为经济进步让路和服务,同时,也不可以舍弃社会公平,但,社会公平是处于从属的地位、次要的地位,甚至在经济进步与社会公平发生冲突时,为了不影响经济进步,必要时以牺牲社会公平来保证经济进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和做法忽视了社会全方位进步的重要程度,它以经济进步代替了社会进步。而事实上,社会进步是一个全方位、全方位的进步,包含教育在内每个方面和范围的进步。只有在经济进步的同时,教育与经济一同进步,才是真的的进步,才是后劲十足潜力巨大的进步。无数事实证明,教育公平有益于进步,尤其是有益于健康的、可持续的进步,并且只有教育公平才会带来如此的进步,才能成为如此进步的动力。
2.城乡有别的公共物品供给规范是教育不公产生的内因。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它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法。因为私人资本的寻利性,决定了通过市场提供的可能性和限度。而教育,就其本质而言,基本上应该是纯的公共物品,其供给主体势必是政府。同时,教育的公共性又需要受教育个体对公共资源占有些平等。以义务教育为例,国内对义务教育如此一种公共物品的提供是城乡有别的。新中国成立后的“两条腿走路”方针和上个世纪80年代的“分级办学”体制形成了“城市教育国家办”和“农村教育农民办”的格局。它使城乡义务教育进步进入了两个不一样的轨道。与城市学校进步形成良性循环相反的是,农村学校出现了资源贫困的“马太效应”,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愈加大,城乡适龄儿童和少年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程度日益加深。
3.教育政策拟定的认知缺点是教育不公产生的要紧原因。
2003年十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方位、协调、可持续的进步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方位进步”。“以人为本”作为科学进步观的本质和核心,这一理念的提出,既是党和国家政策的灵魂所在,更是教育公平的目的追求。“以人为本”体目前教育范围就是以人的进步,尤其是作为教育对象的具体的个人的和谐进步为根本价值取向,将塑造教育对象积极、健康、向上的人格和品质作为根本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以人为本”是相对于以“物”为本的。在国内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官方教育是以功名利禄为本,这种“物本”的教育价值观不绝如缕,绵延到今天。正是这种“见物不见人”的短视教育观念导致了当下达成教育公平的认知障碍。其表目前:在理念上,将教育的价值核心与市场经济的效益取向等量齐观,效率优先从经济学中不加剖析地全盘移入教育范围,教育的市场化、经济效益化过去一度甚嚣尘上、大行其道;在逻辑上,觉得经济进步与教育进步是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只有当经济进步到一定量时才能进步教育,导致经济落后区域的公民没办法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更谈不上公平推荐教育进步的成就;在方法上,觉得教育进步应当使用市场经济所特有些方法来进行资源分配,仅仅以市场效益为导向来分配教育资源,势必带来教育的不公。国内现行教育政策取向的偏差,归根结底,正是以“物”而非以“人”为本的进步观所致。
4.教育法规体系不健全是教育不公产生的又一要紧原因。完善健全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是教育公平进步的法治保障,但纵览国内,在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上还需进一步完善健全。如国内于2006年对《中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初次明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进步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但作为《中国义务教育法》的上位法《中国教育法》到今天仍没有进行相应修订,致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进步的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6]同时,与《中国义务教育法》配套的《学校管理法》仍是立法空白,以至于部分教育机构与教育改革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都游离于具体的教育管理法规以外。
3、政府促进教育公平进步的规范设计和政策构想
域外他国促进教育公平进步的实践告诉大家,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进步中国家,一个一同特点就是政府承担了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这不止是由于教育是公共物品,市场、社会与其他任何团体或组织不会,也不可能承担公共物品的提供,而且也是由政府的本质和职能所决定的。那样,在全方位深化改革的中国,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几乎触及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的背景下,缩小社会阶层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将是一项艰巨而浩繁的系统工程,有待政府在具体的政策设计和规范安排中作全方位的改进。 (一)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教育公平进步
1.教育公平通过对公民教育权利的平等保护得以达成。在现代社会,不只国内法,而且很多国际组织的文件也对人的教育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1990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和世界进步银行联合发起和赞助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满足基本学习需要》。该宣言指出:“每个人――儿童、年轻人和成人,都应能获得旨在满足其基本学习需要的受教育机会。”[7]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财富的增加应该惠及全体人民,不然不只进步很难持续,甚至连经济的持续增长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传统意义上大家只须谈到公平好像仅仅指收入公平,事实上教育权利的公平对于就业、摆脱贫困更具备决定性的意义。
2.教育公平通过社会保障规范的拟定和推行得以达成。社会联合是指大家联合起来组成一种抵御各种社会风险的网盟,使绝大部分人都可以生活在经济安全之中,由此形成平等、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其作为一种理念,贯彻在教育公平中就表现为对社会资源的调剂。进行社会资源调剂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搞“平均主义”。通过累进税制从富人那里筹备资金,通过教育救济的方法提供给那些需要得到救济和补偿的人,使他们可以平等地享受教育权,由此体现教育公平。在国内,社会资源调剂不应仅仅限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调剂,还包含地区之间的调剂。在“进步到一定量的时候,又需要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中国大陆进步,这也是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8]全方位深化改革之际,东部沿海很多省市已进入了小康水平,带动和帮助西部区域教育进步的机会已经到来,条件也已拥有,国内教育地区公平进步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东部为西部提供教育资源调剂责无旁贷。教育公平正是通过这种个人之间、地区之间的调剂得到达成的。
3.教育公平通过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得以达成。党和政府一直致力解决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难点。早在2001年12月,江泽民同志就指出:“国内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问题,要在工业化、信息化的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在良性状况下不断被弱化直至最后消除是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本质需要。假如固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得不到改变,就没办法达到城乡的均衡进步,从而也终将制约国内政府促进教育公平进步,影响到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健全与进步。不断解决国内城乡二元结构难点,就需要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教育不公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存在互为因果关系,教育不公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同时,教育不公又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进一步固化。只有通过城乡一体化进步渐渐弱化城乡二元结构,才能真的达成农村基础教育的良性进步和城乡教育的公平。
(二)改革现行教育规范和政策,促进教育公平进步
1.落实促进教育公平的财政规范。尽快颁布国家层面的教育财政保障规范,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标准,特别是师资配备标准、薪资发放标准、学校硬件标准、生均经费标准,并伴随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而当令作出相应调整。由于,学校隶属的政府级别不同,它的财力保障程度亦不相同。笔者建议,义务教育要做到省级统筹,各级人民政府在年初的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目的,特别应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标准拨付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薪资根据规定发放。高等教育要做到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一同统筹,同时引入市场角逐机制,对办学实力雄厚的高校,可以通过项目招标的方法,支持重点学科建设。
2.推行促进教育公平的人事政策。从现有义务教师编制指标上看,城乡义务教师总规模能满足义务教育需要,可以保证国家义务教育目的的达成。但义务教育教师在城乡配置中紧急失衡,在地区配置中紧急失衡,老少边穷区域的农村义务教师奇缺。义务教育师资是制约义务教育均衡进步的要紧原因之一,需要予以破解。打造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新机制是解决农村区域教师数目不足、素质不高的有效渠道:第一,推行城镇新教师先支教再上岗政策。在举措上,国家应颁布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新政策,推行城镇新进教师到农村按期任教服务和按期交流规范,在一定量上可以缓解农村义务教师数目不足的现实问题。第二,全方位推行鼓励大学生毕业到农村区域任教的政策。为鼓励拥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本科生到农村任教,各级财政对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大学毕业生可实行代偿学费规范。第三,健全农村义务教师进修培训补偿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提升。逐步缩小校与校之间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步的重点是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薄弱学校,硬件建设达标了,就应下大力气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逐步推行农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农村区域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相对比较薄弱,不利于教师的专业进步。他们平常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大,空余时间少;所处环境信息比较闭塞,感受新事物的机会少。他们更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更新常识结构、学习现代的教育教学模式、树立科学的教育观。
3.构建促进教育公平的监管机制。在目前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教育公平问题都将会存在,并将成为国内推进社会公平的要紧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教育公平监管机构,如教育公平委员会,它或作为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也可放在各级人大里面,专项负责教育公平的监管工作,从规范和组织体系上保障教育督导部门履行对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职责,对教育公平的近况、变化和影响原因的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级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状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将结果按期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给决策部门参考用。